APNKN品克蓄電池FCG12-200配電柜專用
APNKN品克蓄電池FCG12-200配電柜專用
APNKN品克蓄電池FCG12-200配電柜專用
電池特點
性能好 》貧液式設計,電池內的電解液全部被極板和超細玻璃纖維隔板吸附,電池內部無 流動的電解液,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無電解液漏出,側倒90度安裝也可正常使用。 》閥控密封式結構,當電池內氣壓偶爾偏高時,可通過閥的自動開啟,泄掉壓力,,內部產生可燃爆性氣體聚集少,達不到燃爆濃度,防爆性能。
免維護性能 》利用陰極吸收式密封免維護原理,氣體密封復合效率超過95%,正常使用情況下失水極少,電池無需定期補液維護。
綠色環保 》正常充電下無酸霧,不污染機房環境、不腐蝕機房設備。
自放電小 》采用析氣電位高的Pb-Ca-Sn合金,在20℃的干爽環境中放置半年,無需補電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適用環境溫度廣 》-10℃~45℃可平穩運行。
耐大電流性能好 》緊裝配工藝,內阻小,可進行3倍容量的放電電流放電3分鐘(≤24Ah允許7分鐘以上持續放電至終止電壓)或6倍容量的放電電流放電5秒,電池無異常。
壽命長 》由于采用高純原材料及長壽命配方、電池組一致性控制工藝,NP系列電池組正常浮充設計壽命可達7~10年(≥38Ah)。
電池組一致性好 》不計成本的電池組中的每一個電池具有相對一致的特性,確保在投入使用后長期的放電一致性和浮充一致性,不出現個別落后電池而拖垮整組電池。
①從的板柵、涂膏量的重量和厚度開始控制; ②總裝前再逐片極板稱重分級(≥38Ah的電池),確保每個單體中活性物質的量的相對一致性; ③定量注酸,四充三放化成制度,均衡電池性能; ④下線前對電池進行放電,進行容量和開路電壓的配組; ⑤≥38Ah的電池出庫前的靜置期檢測,經過7~15天的“時間考驗”,出庫時再檢,能有效檢出下線時難以檢出的極個別疑慮電池; ⑥出庫時依據電池的開路電壓和內阻進行二次配組
1、性能好: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2、放電性能好:放電電壓平穩,放電平臺平緩。
3、耐震動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完全固定,以 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4、耐沖擊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從 20CM高處自然落至 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只相當于該電池1CA放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 量在75%,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5、耐過放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以上。
6、耐充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電流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放電5秒鐘。無導電部分熔斷,無外觀變形。
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制定各地區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占當地電力消費比例的配額指標,明確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的責任,即地方政府承擔配額制的行政管理責任,電網企業承擔配額指標的實施責任,發電企業承擔配額制的建設與生產責任,定期對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進行考核。
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細化可再生能源法有關規定,增強可操作性,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運行和全額保障性收購的監管力度,建立配套的考核機制,對電網企業未執行有關規定造成的非正常棄風限電進行認定,并給予處罰,定期向社會公布。
制定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和優先調度管理辦法,以及可再生能源調度監管辦法,建立強有力的約束制度和監管機制,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上網的政策體系,依法保障新能源發電企業的合法權益。
?。ㄋ模┻M一步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補貼機制和稅收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補貼管理的長效機制,拓展補貼資金來源,確??稍偕茉囱a貼及時足額到位,同時開展各類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研究,結合產業發展規模和技術成本,適度降低補貼標準,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通過試點推行費改稅,逐步取消附加在銷售電價上的各類附加收費,原有資金需求轉為在化石燃料燃燒環節征收環境影響稅,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保護支出的稅收機制,APNKN品克蓄電池FCG12-200配電柜專用充分體現可再生能源的社會效益和環保優勢,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