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17船舶照明系統
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17船舶照明系統
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17船舶照明系統
產品特點
1、采用緊裝配技術,具有優良的高率放電性能。
2、采用特殊的設計,電池在使用過程中電液量幾乎不會減少,使用壽命期間完全無需加水。
3、采用獨特的耐腐蝕板柵合金、使用壽命長。
4、全部采用高純原材料,電池自放電極小。
5、采用氣體再化合技術,電池具有極高的密封反應效率,無酸霧析出,環保,無污染。
6、采用特殊的設計和高可靠的密封技術,確保電池密封,使用、可靠。
密封性
采用電池槽蓋、極柱雙重密封設計,防止漏酸,可靠的閥可防止外部空氣和塵埃進入電池內部。
免維護
H2O再生能力強,密封反應效率高,吸附式玻璃纖維棉技術使氣體符合效率高達99%,使電解液具有免維護功能,因此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無需補水或補酸維護。
可靠
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電池外殼無膨脹及破裂現象,要求選擇蓄電池電壓必須與逆變器直流輸入電壓一致。例如,12V逆變器必須選擇12V蓄電池。電池內部裝有特制閥和防暴裝置,能有效隔離外部火花 ,不會引起電池內部發生爆炸,使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更加可靠。
長壽命設計
通過計算機精密設計的耐腐蝕鈣鉛錫等多元合金板柵,ABS耐腐蝕材料外殼,高強度緊裝配工藝,提高電池裝配緊度,防止活物質脫落,提高電池使用壽命,增多酸量設計,確保電池不會因電解液枯竭而導致電池使用壽命縮短。
性能高
(1) 重量、體積小,能量高,內阻小,輸出功率大。
(2) 充放電性能高。采用高純度原料和特殊制造工藝,自放電控制在每個月2%以下,室溫(25℃)儲存半年以上仍可正常使用。
(3) 恢復性能好,在深放電或者充電器出現故障時,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電恢復其容量。
(4) 無需均衡充電。由于單體電池的內阻、容量、浮充電壓一致性好, 選擇高頻機必然要從三個方面進行:性能、價格和售后。確保電池在浮充狀態下無需均衡充電。
電池特點:
1、初始容量大,比能量高 采用新型合金板柵材料技術,優化設計的產品結構,容量比同類產品高出5%,比能量達35~38Wh/kg。
2、低溫性能優越 采用特殊的耐低溫添加劑材料,電池能夠在-15℃~40℃環境下正常使用。
3、組合一致性 采用先進的和膏設備、極板分選取設備、電池動態配組技術,能有效提高整組電池的一致性。
4、高功率放電性能好 正、負極板均采用涂膏式結構,緊裝配工藝,內阻小,高功率放電性能好,具有的起動能力,30°斜坡爬坡輕松自如。
5、 安全閥能自動開啟,既可以排出由于誤操作或免維護過充電導致的多余氣體,又能防止外部氣體或火花進入電池內部引起自放電或爆炸。全密封防泄漏結構:電池可傾斜、臥放使用,但不允許倒置。
6、使用壽命長 長壽命活性物配方,具有極強的耐深循環充放電能力,在25℃下,80%DOD循環壽命可達600~700次;DOD壽命循環達300~350次。
7、綠色環保 電池以綠色環保為本,采用新型密封結構優化設計,確保使用過程無漏酸及酸霧溢出現象,。
8、免維護 密封反應效率高,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無需補水或補酸維護。
(四)建立市場化的電力管理體制是可再生能源進一步規?;l展的基礎市場化的電力管理體制是可再生能源進一步規?;l展的基礎。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電力運行管理體系,實現了競爭、透明的市場機制,不但為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競爭的電價補貼政策、配額制和綠色證書交易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平臺,也為跨區域輸送和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提供了重要的基礎條件,使可再生能源可以在更大的范圍內優化利用,大幅度提升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空間。如在北歐電網,挪威的水電、德國北部和丹麥的風電可以實現統一電網內的互補運行和電網聯合調度。
二、我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政策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迅速,預計到2013年底,水電裝機容量將達到2.75億千瓦,風電并網裝機容量將達到75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5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將達到85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約占全口徑裝機容量的30%,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約占全部發電量的22%,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仡櫸覈稍偕茉窗l展歷程,主要得益于以下幾方面措施:(一)建立了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2006年我國正式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從法律上高度明確了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建立總量目標制度、強制上網制度、分類電價制度、費用分攤制度和專項資金制度五項制度。隨后,國家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項配套措施,基本確立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體系框架。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可再生能源法》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電網企業和開發企業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在可再生能源法及修正案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的推動下,我國可再生能源進入全面、快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17船舶照明系統速、規模化的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