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24使用及用途說明
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24使用及用途說明
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24使用及用途說明
性能與優勢:
安全可靠性高
采用全自動的安全閥(VRLA),能防止氣體被吸入蓄電池影響其性能,同時也可防止因充電等所產生的氣體造成內壓異常而損壞蓄電池。全密閉蓄電池在正常浮充下不會有電解液及酸霧排出。同時,采用自主技術的蓄電池托盤與蓄電池配套使用,確保蓄電池組使用更加安全。
使用壽命長
在20環境下,FM系列小型密封電池浮充壽命可達35年,FM固定型密封電池浮充壽命可達810年,FML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10年,FMH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10年,GFM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15年。
自放電率低
采用特種鉛鈣多元合金,對隔板、電解液及各生產工序的雜質進行嚴格控制,在20的環境下,KSTAR蓄蓄電池在6個月內不必補充電能即可正常使用。
導電能力強
采用銅芯鍍銀端子及特別設計,保證電氣性能。
適應環境能力強
可在-20+50的環境溫度下使用,適用于沙漠、高原性氣候??捎糜诜辣﹨^的特殊電源。
方向性強
特別隔膜(AGM)牢固吸附電解液使之不流動。電池無論立放或臥放均不會泄露,保證了正常使用。
綠色無污染
靜音、且無污染物排出。蓄電池房無需用耐酸防腐措施,可與電子儀器等設備同置一室。
注意事項
(1)按上下方向正立放置為原則,禁止倒立使用電池。
(2)不要在VAT蓄電池上給予異常的振動與撞擊。
(3)在安裝過程中要注意絕緣。
(4)不要把機器安裝成密閉形結構。
(5)在安裝過程中要注意讓電池之間保持一定的間距,以保證空氣流通。
(6)請不要把不同種類的蓄電池混合使用。
補貼資金。資金補貼機制是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保障。201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的財稅補貼資金接近1000億美元。資金來源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在電價附加中征收,德國、丹麥、意大利采用此種方式。德國在終端電價中包括電價附加,每年根據需求由聯邦網絡局確定附加標準,丹麥則在電力銷售電價基礎上征收公共服務義務附加費,調整周期為每個季度;二是來自稅收,瑞典、英國、加拿大等國實施了能源稅、環境稅、碳稅等政策,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稅收資金的用途之一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和環保產業的發展。
(三)推行強制上網政策,是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的重要保障強制性政策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英國和韓國等國均實施了配額制。配額制規定了在一定的區域和一定的時間階段內可再生能源電量占全部電網收購或消納電量的比例,通過競爭性的電力市場環境下的綠色證書交易,使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同時獲得上網電價和證書電價,通過設置不同時間節點的配額比例目標,保障了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穩步持續增長。
另一種是配合電價政策的強制上網制度,德國、法國等國建立了該制度,維塔斯WTSIR蓄電池NPG12-24使用及用途說明如德國規定,電網必須優先購買、輸送和分配可再生能源電力,電網企業必須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接網服務,負責對電網進行必要的優化、擴容和新建線路,并承擔相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