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KEN藍肯蓄電池NP150-12消防和安全報警系統
LANKEN藍肯蓄電池NP150-12消防和安全報警系統
LANKEN藍肯蓄電池NP150-12消防和安全報警系統
產品特性: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2.放電性能好:放電電壓平穩,放電平臺平緩。
3.耐震動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 正常。
4.耐沖擊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從20CM高處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5.耐過放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只相當于該電池1CA放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 量在75%以上。
6、耐充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上 95%以。
7、耐大電流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放電5秒鐘。無導電部分熔斷,無外觀變形
日常維護與操作
● 放電
(1)終止電壓如下表,請注意不要使蓄電池的端子電壓低于此值。低于此值時電池就造成電池過放電,否則電池便受到損害。
(2)放電后不要放置,請立即充電。不小心過放電后,也請立即充電。
(3)電池放電時請在-15~45℃的環境下進行。
(4)允許放電電流為6CA,放電5秒以下,不要超過這個值,否則有可能損壞電池。
放電電流的大小與放電終止
電壓的關系:
放電電流(A) 單體放電終止電壓(V)
0.1C10以下或間歇放電 1.90
0.1C10或近似電流 1.80
0.16C10或近似電流 1.75
0.23C10或近似電流 1.70
注:“C10”是10小時率容量值。
●充電
(1)浮充
浮充電壓一直加在電池端子上,電壓值過高或過低對電池的影響如下:
長時間過高(過充電):縮短壽命。
長時間過低(充電不足):満足不了負載或使電池電壓不一致,從而使電池整組容量下降,壽命縮短。
(2)恢復充電
A、回復充電好按浮動充電來實行,如果采用均充轉浮充方法,側均充電流到達1%C10時轉為浮充電,并且均充時間不能設定;
B、充電初期的電流沒有特別規定,但好限制在0.1C~0.3C安培充電,能在25℃24小時以內充入放電量的以上。
C、要使其完全恢復(充電量至放電量的大約105%),有必要在達到設定電壓后繼續充電24小時以上。
(3)溫度補償
當溫度偏離25℃時,請按每變化1℃,以-3mv/單格進行修正。
(4)均衡充電
均衡充電時,使用的均充電壓為2.30-2.35V/單格。
(5)電池充電時注意事項
A、如果設定的充電電壓超過2.23V/單體,充電末期充電電流超過0.05C,會對蓄電池的外觀、性能、壽命等造成的劣化,所以請特別注意充電電壓。
B、請使用有電流下降特性的定電壓充電裝置、且充電電壓為±2%以內(負載變動0~時)的充電器。
C、浮動充電電壓在一般室內使用溫度(5℃~35℃)時為2.23V/單體,但長時間低溫或高溫等特殊環境下使用時,以25℃為基點,對充電電壓按 -3mV/℃ 單體進行修正較為合適。這是為防止低溫時回復充電時間的加長及高溫時過充電造成電池的劣化。特別是將蓄電池裝入電池箱內時,電池箱內蓄電池的周圍溫度有可能超過35℃時,為防止蓄電池的過熱腐蝕,請進行溫度調節或者給充電器增加保護機能,以使溫度升到55℃時將充電電壓下降到2.11V/單體。有關溫度修正的詳細情況,請與制造廠家聯系。
D、充電請在環境溫度-15℃~+45℃范圍內進行。
UPS的輸出電壓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測試判斷:
A、當輸入電壓為額定電壓的90%,而輸出負載為或輸入電壓為額定電壓的110%,輸出負載為0時,其輸出電壓應保持在額定值的正負3%的范圍內。
B、當輸入電壓為額定電壓90%或110%時,輸出電壓一相為空載,另外兩相為為負載時,其輸出電壓應保持在額定值正負3%的范圍內,其相位差應保持在4度范圍內。
C、當UPS電源逆變器的輸入直流電壓變化正負15%,輸出負載為0-變化時,其輸出電壓值應保持在額定電壓值正負3%范圍內。這一指標表面上與前面所述指標重復,但實際上它比前LANKEN藍肯蓄電池NP150-12消防和安全報警系統面的指標要求更高。這是因為控制系統的輸入信號在大范圍內變化時,表現出明顯的非線性特性,要使輸出電壓不超出允許范圍,對電路要求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