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R蓄電池EX38-12 規格參數
EXOR蓄電池EX38-12 規格參數
EXOR蓄電池EX38-12 規格參數
2012年11月初,《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征求意見稿)》對外公布,根據該政策提出的目標,力爭到2015年
2012年11月初,《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征求意見稿)》對外公布,根據該政策提出的目標,力爭到2015年,我國達到清潔生產二級水平的鉛酸蓄電池企業及再生鉛企業分別占企業總數60%、70%以上;廢鉛渣全部無害化處置,再生鉛熔煉金屬回收率大于97%。這將是對鉛酸蓄電池在生產、回收環節的又一整治重拳。
相關措施的出臺對整治當然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不過,鉛酸電池行業目前的狀況不是兩天形成的,整治工作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可謂是任重而道遠,而且只依靠國家政策來強制督促顯然不夠,生產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自覺性也同樣重要。
企業環保意識薄弱 生產污染沒得到解決
“自2005年以來,全國各地已經發生了至少27起與鉛蓄電池生產和回收行業有關的嚴重的集體鉛中毒事件,僅2011年上半年就發生6起。”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理事張弘說。其中,浙江省一家生產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電池的工廠附近的居民,至少有300人被查出血鉛濃度超標,高出正常值高指標的7倍。2011年安徽省發現的一起鉛中毒事件中,有100多名兒童被發現血鉛含量超標。
據記者了解,鉛蓄電池行業中小企業多為組裝企業,技術難度和資金門檻低,生產設備、環保設施投入不足,職業衛生防護制度不健全。一些家庭作坊式的小組裝企業甚至證照不齊,產品質量沒有保證,造成污染事故時有發生。
針對此種情況,鉛酸電池生產企業應增強環保意識,自覺的完善相應的環保設施,完善節能減排的相應措施,對自己也對他人的生存環境負責。對于不配合的企業,相關部門須堅決予以取締,嚴懲不怠,這樣才有警示作用。
環保組織調查顯示,我國鉛酸蓄電池的有組織回收率不足30%。電池中所含的各種金屬,如鋼、鋅、錳、鎳、鈷等,得不到有效合理的再利用。導致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是,各地城鄉垃圾管理部門或電池生產者沒有建立起有效的電池回收體系,且相關體系建設的資金來源不明晰。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我國廢鉛資源的回收還沒有全國性的回收網絡,市場不規范,“回收處于一種無序狀態,多家收購、多管齊下,分散經營”的狀態。從事鉛酸蓄電池回收的部門有數以萬計的個體私營收購者、蓄電池零售商和制造企業、再生鉛企業、汽車維修店以及物資回收公司和物資再生利用公司。其中,回收的主力軍是大量個體從業者,其回收量超過一半以上,大約占60%。同時,在回收加工過程中,污染情況也十分嚴重。據了解,一些小型再生鉛廠的回收生產工藝還基本停留在原始的火法工藝,缺乏收塵設施,環境污染嚴重,鉛的回收率高僅為85%,其余15%的鉛以廢渣或廢氣的形式排入環境。
專家建議,對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回收、拆解、再生過程加強控制,首先要盡快完善與之相關的法令、法規,建立一整套完整系統的回收體系,這是必不可少的。在這方面可以借鑒歐美的“誰生產、誰回收”,集中處理的模式,EXOR蓄電池EX38-12 規格參數生產者、銷售者負責回收廢舊蓄電池,由專門的冶煉企業集中冶煉。